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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下郴州刑事诉讼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很多当事人和家属误以为,只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,就必须完全按照检察院量刑建议判刑,律师辩护毫无意义,甚至主动放弃辩护权利,这是严重的法律认... 查看详情 >>
绝大多数涉案家属存在致命认知误区,认为嫌疑人成功取保候审、走出看守所,就是案件结案、没事了,彻底摆脱刑事追责。从业多年,我接触大量郴州本地刑事案件,很多当事人取保后掉以轻心,违规违... 查看详情 >>
在郴州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十余年,我始终强调37天拘留期限是全案最重要的辩护节点,也就是业内所说的黄金救援期。刑事拘留最长三十日,公安期满后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,检察院七日内作出批捕或不... 查看详情 >>
很多受害人被诈骗、侵占、故意伤害后报案,收到公安机关《不予立案通知书》后便束手无策,认为维权彻底无望。实则法律为受害人设置了完整的救济渠道,公安不予立案、不予侦查的,被害人可向同级... 查看详情 >>
郴州民间借贷、合伙工程、供货合作纠纷中,九成当事人分不清民事违约和刑事诈骗边界,对方拖欠货款、工程款、借款无力偿还,就盲目报警举报诈骗,最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,还错失民事起诉最佳时机... 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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